吳肇章案
蔣一方面需要地方豪紳來推行田賦徵實,豪紳在推行過程中假公濟私是常態,畢竟不給利益誰會替蔣工作?徐堪把基層人員納入徵糧體系,造成國府行政費用猛增,根據張公權書中所寫,行政開支從1940年占總支出4%,到1941~44年期間的1/3強,除了通膨因素外,各種管制措施和組織擴充皆需要人力,國府原有的行政人員並不能應付
尤其在田賦徵實這塊,推動時很多延續過去清代方法,各縣市的糧食管理機構委員九人,除縣長、財務主管、糧食主管、商會主席及糧食同業公會主席為當然委員,其餘由縣長遴選公正仕紳。中央可控制只有縣長、財管和糧管三人,與其說縣長選仕紳,不如說仕紳選縣長,沒有豪紳支持,縣長只是空架子。
縣級架構如此,基層更受胥吏擺布,劉善述在〈論改善田賦徵收制度〉(收錄在《田賦征實》四)中詳述
"考各縣催徵田賦人員,不外1.櫃書;2.里書;3.催徵警。櫃書權力最大,每縣人數三人至六人,里書直屬櫃書管轄,名義上雖號里書,實際上數里始有一里書,彼等負實際徵收之責,對於糧戶最為熟悉;催徵警即武裝催徵人員,由縣府名義派出,直接受櫃書之指揮,里胥下鄉催徵時常率此等催徵警,簇擁前往,威風凜然,苛索勒詐,無所不用其極。
此等催徵人員,代有師承,盤據稅務,自成系統,尤以攜串遊徵,洵至胥吏鄉紳,溝通作弊,包攬把持,欺壓鄉民,言之殊堪痛心!今雖改易名稱,然營私舞弊,一仍舊貫,此等催徵方法,如不急謀改善,實無以廓清積弊與民更始。徵課租稅,納稅者規避積欠,為常有之現象,田賦徵收,亦難獨免。"
田賦徵實實物繳納手續略圖
蔣只能在徵收辦法儘量減少上下其手的空間,對於徵稅結構莫可奈何,但民怨還是要處理,只好再祭出公子獻頭,1941年12月5日《大公報》(重慶)刊出一則消息〈制裁囤積居奇 成都一帶逮捕不法同人多名 經濟會議決依法嚴辦〉
所抓人員很多跟劉航琛有關,報導中的川鹽銀行、川康平民商業銀行劉皆為董事長,他利用銀行資本將川閥、地方豪紳和中央要員結成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利益網絡,而銀行周轉不少跟他為糧政要員握有的權力有關,蔣有意借此案敲打劉與川閥,要他們收斂,對方也不好惹,雙方就此展開一系列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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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力
「在一縣裡只須嚴辦幾個有勢力的為富不仁之徒,糧食問題自然可以解決的。」〈蔣委員長對來渝參加糧食會議各縣市長講:「糧食管理要點與縣長的重大責任」〉民國29年11月12日
楊全宇案
蔣把川閥問題丟給張群後,決心要全力對付糧價,從上面的演講可以看出蔣打算公子獻頭。楊全宇被搞下台前,王纘緒、楊森籌組的大川銀行在7月成立,邀請他出任董事長,雖然實權在王的女婿熊覺夢身上,畢竟是個轉機,在9月9日面見蔣得知去職後,在重慶與大川分行經理歐書元(楊森人馬)商談,表示有資金但沒門道操作糧食交易,希望歐能代為接洽,歐後來找萬福臻雜糧店經理李佐臣訂購小麥共1180.8市石,歐與楊雙方來往書信後來成為楊全宇案定罪關鍵。
蔣在12月下令拘補,20日由軍統局移交軍法執行總監部,楊不知在他被抓時,下場就已經注定
楊被抓後很快就認罪,他自認對禁囤令認識不清,以為小麥不在禁囤令範圍,希望上層念在報效黨國又是初犯的情份上,從寬議處,熊覺夢也透過關係向何成濬(時任軍法執行總監)關說,沒想到判決結果大出他們意料之外。
蔣在移交時下四道手令「限三日內如批示執行,勿得延誤」
全文如下
楊全宇歷充黨政要職,而竟於此物價糧食嚴重時期,從事於囤積居奇,實屬有意破壞抗戰擾亂社會。應即處以死刑,以昭炯戒。
歐書元身為銀行經理,乃甘為楊全宇為驅使,代為購囤糧。應即處以有期徒刑十年,以儆效尤。
李佐臣代歐書元以福民麵粉廠名義,囤積大批小麥,殊為朋比作奸之奸商。應即處以有期徒刑五年以儆效尤。
本案封存小麥七百壹十七石四斗,應即全數沒收充公,交由全國糧食管理局處處理,作為賑濟被災貧民之用可也。
23日槍決後,《中央日報》(重慶)24日二版刊出
〈楊全宇正法,軍委會通電各省市,布告週知以昭炯戒〉
蔣藉此對外宣示糧食強制管理和威嚇地方豪強,28日留下「楊全宇於二十三日伏法後,人心為之一快,物價已趨平穩」,年末回顧寫下「石友三通敵謀叛與楊全宇囤積居奇,兩人先後正法,關於軍事與經濟前途之影響甚大」,糧價在楊死後安靜一陣子,但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到1941年4月情況更加嚴重,5月連蔣都承認「成都米價現竟漲至每市石二百元以上,政府不論用何方法取締皆不生效」
蔣至此再出招,推出糧食部與真正的大絕─田賦徵實!!!
蔣面對田賦征實尚未落實前的糧食缺口只好叫新任糧食部長徐堪負責,徐堪則找川閥鄧錫侯、劉文輝和潘文華幫忙,結果事情立刻辦好,「余乃知囤積居奇者尚非奸商地主,而乃為當地之軍閥也。」6月7日與川閥會面惱怒寫下「以糧食騰貴,乃得意忘形。可嘆!」得知重慶隧道慘案後6月8日憂心忡忡「敵機日夜轟炸,糧價日漲,而又發此隧道慘案,人心憤激異常,社會隨時可生變亂,可憂孰甚!」
為了方便地方豪紳的取樣,以四川省臨時參議會議員為例
四川省臨時參議會議員背景,引自《抗戰時期省級民意機構的建立:以四川省臨時參議會為例的討論(1939-1945)》,許秀孟,台師大歷史所碩論(2011),以下簡稱〈抗戰川省臨參會討論〉
很多參議員不是單純的地主,不少本是軍人或同盟會員,或與川閥有姻親或利益關係,如第二任議長向傳義是熊克武的兒女親家,周道剛、黃肅方、陳國楝等曾為軍人,在國民黨內部與川閥具有影響力
「嚴厲取締囤積居奇,不啻與川省地主階級搏鬥,而川省地主階級,非僅為單純占有土地之人民,抑且有其政治上及軍事上之潛勢力,故取締囤積居奇乃一力量問題及政治問題。」《糧政史料》第四冊,轉引自〈糧政討論〉
殺楊對地方並沒有殺雞儆猴的效果,他雖是本地出身,但長年在外,對當地豪紳而言是外人,王瓚緒又與川閥交惡,他出事到被殺,除了透過王的關係在中央找人關說外,竟無人願維護,對比之後的吳案更能看出兩者結構上的差異,他身上的黨政要職反成讓他死亡的原因,不免諷刺。
在討論雙方角力之前,先探究真正影響抗戰糧食與戰爭物資供應關鍵的「田賦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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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討論國府對糧價的控制與地方角力的過程,藉由糧食控制的爭奪,中央政府為何要依賴地方豪紳,地方豪紳如何透過權力結構鞏固,甚至連中央都束手無策。這對理解國府「近代王朝」式行政能力很重要,這種結構源自清代的「原額財政」,清代則是繼承明代體系,這種經濟與權力結構並不隨朝代的更換而改變,直到共產政權才打破,最後談及國府與共產兩方光行政能力上的不同導致稅收能力的差異。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為
〈抗戰時期中央控制地方之再思:蔣中正對楊全宇、吳肇章囤積案的處理〉,王超然,中研院近代史集刊第89期(2015),蔣的演講、手令與日記大多引自此文
《中國通貨膨脹史(一九三七-一九四九)》,張公權著,楊志信摘譯(1986),文史資料出版社(中國),抗戰時經濟與通膨數據大多引自此書,文中不再附出處來源
"蔣氏以戰前的貨幣穩定情況為依據,過於自信有能力克服戰時經濟中所出現的財政困難。而政府大員們又被中國傳統信念和現代獨裁思想相合併起來的奇怪邏輯所支配,即「有土斯有財」和「只要有絕對權威,什麼東西都會有」。因為國民政府操有絕對權力,法幣就必定能夠控制真正為戰事所需要的一切資源。"《中國通貨膨脹史》P.5
張公權入木三分的描寫對日抗戰前蔣政權的心態,只要有權有錢,想要就辦得到。但開戰後,蔣校長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單純.......
1937-1939年中國通膨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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