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看《走馬樓吳簡經濟文書研究》,對書中所寫:
出土的「五銖」錢那麼多,是不是它呢?......西漢後期,五銖頹象已現。歷經王莽禍亂,五銖錢一蹶不振。東漢只鑄過一次五銖錢,甚至有一段時間封錢不用。直到東漢後期,才又鑄了一次錢,但已非五銖,......因此可以肯定,流通於臨湘的鑄幣,即非在出土貨幣中數量最多但已過了氣的五銖錢,也非董卓的小錢。.......從斗米錢160,匹布錢3600等來看,估計當時流通於臨湘的主要貨幣,應是像稍後流通於三吳一帶的孫郎錢那種類型的錢。(頁296~299)
首先對東漢五銖有很嚴重的誤解,他所言的封錢不用,
是誤解後漢書‧朱暉傳的記載:
是時穀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尚書張林上言:「穀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鬻。又宜因交阯、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於是詔諸尚書通議。暉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寢。
後陳事者復重述林前議,以為於國誠便,帝然之,有詔施行。暉復獨奏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姦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暉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繫獄。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駮議,黃髮無愆,詔書過耳,何故自繫?」
暉因稱病篤,不肯復署議。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遂閉口不復言。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暉。帝意解,寑其事。
漢章帝一開始令尚書議之,但由於朱暉的反對作罷,其後又有人提起,這次已經下詔要施行,但朱暉不領情硬是要抗命,漢章帝最後作罷。
至於後期鑄錢是說靈帝的四出五銖
後漢書‧靈帝紀
(中平三年)復修玉堂殿,鑄銅人四,黃鍾四,及天祿、蝦蟆,又鑄四出文錢。
雖然後漢書對東漢鑄五銖只有馬援傳的記載:
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寑。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但從考古的出土就可以知道東漢鑄幣量不少,從幾個比較大規模的考古調查
一、《洛陽燒溝漢墓》,洛陽區考古發掘隊,1959
是洛陽地區一次大規模的考古行動,總計發掘225座墓,有162座出土錢幣第一型的墓有錢幣出土的頗少,數量也不多,從二型開始幾乎每墓都有,並且數量增多,此次出土共計銅幣11265枚、鐵錢1枚、鉛錢1枚(碎裂不計在內),各期錢型的細分我就不打了,主要只打大類別的出土枚數(半兩錢不計)
第一型五銖:822枚,重3.5克(武帝期,鑄工內面不平)
第二型五銖:2486枚,重3.5克(西漢昭宣後,鑄工優於第一型),1649枚磨郭五銖,程度不一,有些僅磨掉郭一部分,有些只剩中間一點,最輕僅1.2克
新莽錢7種1183枚:主要是大泉五十(865枚)跟貨泉(296枚),另有契刀(1枚)、小泉直一(3枚)、大布黃千(16枚)、貨布(1枚)、布泉(1枚)
第三型五銖:2319枚,重3克,有13枚是1.9克(東漢初中期)
第四型五銖:937枚,重2.4克(東漢桓靈期),209枚磨郭五銖0.9克(照文意應是剪輪五銖),8枚綖環五銖1.8克
第五型五銖:16枚,重3.6克(靈帝四出五銖,鑄工不佳有砂眼,銅質黃面帶白)
二、〈洛陽西郊漢墓發掘報告〉,洛陽發掘隊,《考古學報》1963第2期
洛陽地區又一次大規模考古行動,總計發掘217座,有179座出土錢幣出土銅、鐵(45枚)、鉛(2枚)、錫(2枚)數種錢幣,五銖出土10436枚,依燒溝分類特徵分為六類
第一型五銖:1818枚,個別剪輪五銖
第二型五銖:243枚(重量略輕武帝五銖、略重宣帝五銖,斷為昭帝期)
第三型五銖:即《燒溝》第二型五銖,3354枚,有部份具有西漢晚期與新莽期墓葬出土錢幣的錯範或周郭不整
新莽錢8種4037枚:主要是大泉五十(1635枚)重從11.4克到0.4克,重7.5克以上只占22%,3.6克占43%,其餘即輕於此、貨泉(1885枚)重9.5克到0.2克,重2.12克占12.3%,小於1.4克占87%,重的只占0.7%、小泉直一(313枚)鑄工頗精,另有契刀(16枚)、錯刀(7枚)、大布黃千(82枚)、貨布(6枚)、布泉(93枚)
第四型一式五銖:即《燒溝》第三型五銖,4251枚,剪輪五銖少許
第四型二式五銖:763枚,鑄工粗劣錢錢有雜質易碎,重2.5克(東漢中後期)
第五型五銖:即《燒溝》第四型,6枚,其中1枚剪輪五銖
第六型五銖:四出五銖,僅1枚
三、〈湖南資興東漢墓〉,湖南博物館,《考古學報》1984年第1期
59座墓出土銅錢2920枚,其中887枚無法辨識或碎裂,五銖1809枚,
依《燒溝》分類
第一型五銖:2枚
第二型五銖:25枚
新莽錢4種223枚:主要是大泉五十(118枚)、貨泉(96枚)另有大布黃千(4枚)、貨布(5枚)
第三型五銖:424枚
第四型五銖:817枚
第五型五銖:262枚
另有279枚磨郭或剪輪五銖,最重2.1克最輕不到1克,大多在1.5到1.8克間
為何東漢五銖的重量、形式差異頗大(考古報告內容還有細分記號錢,為行文方便省之),原因是兩漢的鑄錢管理機構不同導致,西漢自武帝幾次的貨幣改革後,最後把鑄錢的權力收回中央,統一由上林三官鑄錢。
漢書‧食貨志:於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
東漢則延續新莽的政策把鑄幣權下放郡國,中央只做調控。
漢書‧王莽傳:又遣諫大夫五十人分鑄錢於郡國。
後漢書‧百官志:太尉,公一人。......長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諸曹事。.......金曹主貨幣、鹽、 鐵事。
隸釋‧張納碑陰:蓋一郡(巴郡)之吏也......金曹漕曹掾各一人,左右史亦如之。(此碑為靈帝中平五年立)
學師宋恩等題名:金曹史羅圃子高......金曹史□□彥□......漢永平中嘗為四姓小侯立學,置五經師,此則蜀郡生也,當是郡守興崇學校者,鑴石紀德,諸生即刻姓名,而諸曹史亦綴其末。隸續‧武都太守耿勳碑:又開故道銅官鑄作錢器,興利無極,外羌且□等怖威悔惡,重譯乞降。(此碑為靈帝熹平三年造)
〈耿勳碑〉的鑄作錢器指銅官不僅鑄錢,也製作其他器具,跟〈四川西昌市東坪村漢代煉銅遺址的調查〉(《考古》1990第12期)吻合,遺址內除了跟鑄錢有關的陶範、銅範,還有一件石質刀範的殘部,一些製造條形與餅形的陶範,這些條形、餅形陶範考古報告有實驗,跟鑄錢無關,可能是鑄造金、銀、鉛等金屬條、餅方便運輸的陶範。
從錢模的出土也可以略見一二,〈漢長安城烘範窯和鑄幣遺址〉(《漢長安城遺址研究》)就出土數以百計的有年號的陶五銖範母(範母為翻制錢範的模),由於遺址內無冶鑄工具或銅渣等廢料,可能是一處僅造範母的作坊。洛陽幾次的考古挖掘則沒有像長安出土大量的範母或錢範,〈四川西昌市東坪村漢代煉銅遺址的調查〉有自己的烘範爐與銅範,樣式跟〈石家莊市發現東漢五銖錢範〉(《文物》1979)相似,代表西漢政府規定較為嚴格,錢範有統一標準;東漢政府則只做樣式規定,只要合乎樣式即可。
特別提出第五型五銖做探討,第五型五銖被歸類為四出五銖。
寬鍥薄之禁後,錢輕的問題越顯嚴重,漢靈帝光和七年發生黃巾之亂,平定後改元中平,從後漢書‧宦者‧張讓、趙忠傳清楚看出漢靈帝對四出五銖的想法:
明年(中平二年),南宮災。讓、忠等說帝令斂天下田畝稅十錢,以修宮室。......帝本侯家,宿貧,每歎桓帝不能作家居,故聚為私臧,復寄小黃門常侍錢各數千萬。......
明年(中平三年),遂使鉤盾令宋典繕修南宮玉堂。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倉龍、玄武闕。又鑄四鐘,皆受二千斛,縣於玉堂及雲臺殿前。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又鑄四出文錢,錢皆四道。識者竊言侈虐已甚,形象兆見,此錢成,必四道而去。及京師大亂,錢果流布四海。
從四出五銖的前後文看,四出五銖可能是漢靈帝想要彌補聚斂造成的凋敝,如果四出五銖確實做好,的確會改善東漢末的經濟情況,但魔鬼藏在細節裡,表面看起來四出五銖比普通五銖更重,問題出在合金比例,根據《中國古代錢幣合金成分研究》,東漢五銖合金的平均含量為銅(84.65%)、鉛(7.91%)、錫(4.06%),書中雖沒有四出五銖的分析,但四出五銖銅質黃面帶白的特徵跟隋五銖一型幾乎一樣,隋五銖一型的合金比例平均為銅(65.68%)、鉛(15.54%)、錫(16.14%),相比較可以發現,銅含量大幅減少,取而代之提高鉛、錫的含量,以賤金屬替代,鑄工也不好,這是改變原料跟工法,漢靈帝的做法就像黑心紅茶出問題後,說要補償消費者,包裝上寫免費增量20%,但紅茶改摻劣質茶葉、本來煮20分鐘現在煮10分鐘,量雖增加,質卻改變了,並沒有取信於民。鑄工不精跟用賤金屬取低銅有效降低鑄幣的成本,但比起同時代氾濫的剪輪五銖,四出五銖品質優越許多,最大的問題為四出五銖只是漢靈帝偶發善心,沒有目標與計畫,也就談不上推廣,效益自然極有限。
這些尚未包括從桓帝寬鍥薄之禁後大量出土的剪輪五銖,導致東漢後期幣制混亂,到董卓小錢的出現漢代所建立的五銖秩序土崩瓦解,直接影響魏晉南北朝到唐初的中國貨幣經濟,形成全漢昇所謂「中古自然經濟」格局
留言列表